四川弘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產200噸全氟聚醚酸表面活性劑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信息
四川弘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00噸全氟聚醚酸表面活性劑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由四川省環科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擔,該項目已進行了第一次環評公告,現環評工作已有初步結果,根據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發(2006)28號《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規定,為了便于公眾了解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相關情況,現將有關環評信息公布如下。
四川弘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產200噸全氟聚醚酸表面活性劑項目
環境影響報告書
1、建設項目情況
項目名稱:年產200噸全氟聚醚酸表面活性劑項目
建設單位: 四川弘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 新建
建設地點: 項目位于眉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金象化工產業園區
主要建設內容:建設200噸/年全氟聚醚酸表面活性劑生產線,配套建設供水、電、水循環系統、制冷機組等公輔工程,廢水、廢氣處理、固廢暫存等環保工程,分析室、值班室、檢修室等。
2、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1)水污染對環境的影響:
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水、生活污水等經處理后達標外排,不會對受納水體造成污染性影響。
2)大氣污染物對環境的影響
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工藝廢氣經成熟有效的環保措施處理后達標排放,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
3)固廢對環境的影響
項目所產生的固體廢物可實現綜合利用及妥善處置,不會造成二次污染。
4)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項目采取了消聲、隔聲、減振等降噪措施,同時合理布置總圖,建設后不會造成噪聲擾民。
總之,項目實施后,四川弘氟新材料有限公司按照環評提出的環保要求,落實各項環保措施,外排污染物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性影響,不會改變區域環境功能,在實現企業經濟效益的同時不會對環境造成破壞。
3、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主要有廢氣處理裝置產生的洗滌廢水,其次為化驗廢水、循環排污水、以及設備地坪沖洗水、生活污水、軟水站脫鹽水、初期雨水等,主要污染物包括有機物、氨氮、氟化物、氯化物等,經處理后達標外排,不會對受納水體造成污染性影響。
針對項目地下水污染防治,公司堅持“源頭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監控、應急響應相結合”的原則,采取有效防滲措施,不會對區域內地下水環境造成影響。
2)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產生的工藝廢氣經有效處理后達標排放。項目外排廢氣對區域大氣環境影響小,不會因項目建設而改變區域大氣環境功能。
3)噪聲控制措施: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基礎采取減震、隔聲措施,并通過各裝置及建筑物的合理布局控制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廠界噪聲可滿足相關要求。
4)固體廢物防治措施:
項目生產過程產生的固廢均實現了妥善處置或資源化利用,不會造成二次污染。
4、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要點
1)項目建設與國家產業政策相符合,擬選廠址符合當地規劃要求。
2)項目從生產工藝的先進性、節能降耗情況、物耗指標、污染物治理、水資源利用等方面均體現出清潔生產的原則,項目滿足清潔生產要求。
3)項目建設擬采取的各類污染防治措施技術和經濟上合理可行,可保證各類污染物達標排放。
4)項目選址地周圍無明顯環境制約因素,環境影響預測表明,項目運行對各外環境影響小,不會造成環境質量超標,不改變區域環境功能。環保措施及風險防范措施可行,可實現達標排放和控制風險,項目從環保角度可行。
5、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方式和期限,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點擊鏈接查閱本項目的全本環境影響報告書。
6、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主要征求政府相關部門及周邊地區的民眾、政府工作人員、環境保護人員等的意見。征求意見內容包括對現有區域的意見和看法,對擬建項目的態度,對項目擬采取的環保措施的態度、對項目選址的意見以及對環評結論的意見等。
7、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本工程環評結論征求意見的主要形式通過信函、傳真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建設單位、評價機構和環保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建設單位和評價機構的聯系方式見下表。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
名稱 | 四川弘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 四川省環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
聯系地址 | 眉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金象化工產業園區 | 成都市高新區天府四街 |
郵政編碼 | 620010 | 610000 |
聯系電話 | 028-38787105 | 028-85554742 |
電子郵箱 | dfhuang@dowhon.com | hp2s4742@126.com |
8、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本公告公布十個工作日內,公眾可以通過上表所列的聯系方式,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建設單位(四川弘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受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四川省環科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交書面意見。
公示發布單位及時間如下:
建設單位:四川弘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環評單位:四川省環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